職業英語運動
申請發放資助款項詳情 l 申請發放資助款項必須於培訓課程開課日期起計一年內提出申請。僱員須達到其工作類別要求的最低基準才可獲發資助款項。 l 申請公司必須向職業英語運動辦事處提交列於批准申請通知書上『遞交文件清單』所需文件,以申請發放資助款項。所需遞交之文件一般包括: 正本文件 - - 申請發放資助款項聲明書;及 - 課程費用及考試費用的正本收據(收據上付款人名稱必須與申請表上的公司名稱完全相同);及 副本文件 - - 個別僱員成功修畢有關課程的證明文件(如修業證書、出席證書或由培訓機構蓋印證明有關僱員已成功修畢課程的信件等)(文件上的公司名稱須與申請表上的公司名稱完全相同);及 - 顯示個別僱員已達到其相關工作類別所需的香港職業英語會話及/或書面英語基準的成績單或證書(成績證明須印有 「香港職業英語基準」 之字樣)。
逾期申請,概不受理。 l 如申請公司提交的申請資料齊備並符合所有申請發放資助的要求,職業英語運動辦事處會發出發放資助通知,讓申請公司知悉其發放資助申請已獲批及可獲發的資助額。一般情況下,由申請公司遞交所有所需資料的日期起計,申請公司約可在十星期內獲得發放資助款項。 l 如申請公司提交的資料不完整、不清楚或文件欠齊備,職業英語運動辦事處會要求申請公司作出解釋或提供補充資料,審批申請的時間可能會因此延長。 l 申請公司如在上述時限後仍未接到任何書面通知,請致電職業英語培訓資助計劃查詢,熱線:2186-8800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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